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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校为本教学研究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施行)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6日 点击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教育部《关于开展“创建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基地”的通知》(教基司函[2004]l4)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和完善以校为本教学研究制度(以下简称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善和加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目的与意义  

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是教研制度的完善与重建,是新课程背景下教研制度的创新,是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基础教育课程不断深化的条件下,强调加强和完善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其目的是为了建设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使课程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过程;促进学校的教学研究工作,提高学校教学研究的水平;引导和促进教学研究机构改变教学研究脱离学校实际的状况,突破单一的自上而下开展教学研究的传统模式,实现教研重心的下移。校本教研制度的加强和完善,对于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校的可持续性发展,解决新课程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切实保证新课程的教学质量,大力实施素质教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完善和加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内容与任务  

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校本教研制度作为新课程改革的亮点,应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与加强。当前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与任务是:  

1.充分认识新课程背景下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意义,深入理解校本教研制度的基本理念,积极探索建立校本教研制度的运作模式、运行机制;  

2.进一步明确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在校本教研制度建设中的职责,落实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保障措施;  

3.切实改进和加强教学研究工作,实现教研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各级教研究部门的研究、专业指导和服务职能;  

4.充分发挥课改基地校、样本校的示范作用,促进各级区域性(县、区、片区)的校本教研基地的滚动发展,整体推进我省的校本教研制度建设。  

三、完善和加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措施与要求  

以校为本教研制度的建设,是以解决学校、教师在新课程实施中所遇到的教育教学问题为出发点,促进师生共同发展为直接目的。与此相应,校本教研制度在理念上要强调学校是教学研究的基地、教师是教学研究的主体,在实践层面上要致力于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教学研究机制,引导和促进教研重心的下移。  

(一)学校应加强和完善以校为本教学研究制度建设,促进校本教研的规范化、常态化与高效化  

1.校长是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确立科研兴校的办学理念,要切实增强研究意识,身体力行参与教学研究,成为校本教研的带头人;学校要建立以校为本教学研究的管理机制,整合教科室、教务处、学科教研组和备课组的力量,建立直接服务于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发展水平的开放的教研网络,努力构建信息技术等有利于校本教研的物质平台,为校本教研的规范化、常态化和高效化创造良好的条件。  

2.学校教务处、教研室是校本教研的管理机构,要根据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立足学校实际规划校本教研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制订的校本教研制度,强化校本教研的过程组织与管理,确保校本教研措施的落实,提高校本教研的水平。  

3.学校学科教研组、年级备课组是校本教研的基本活动单位,要在切实落实教学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真正落实以“教师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为核心的校本教研实践活动。以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出发点,创造性开展教学研究,真正做到扎根每一堂课、关注每一位教师、促进每一位学生发展。  

4.教师是校本教研的主体,要更新教育观念,养成反思的习惯,增强研究意识,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分析解决自己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真实问题,把日常教学与教学研究融为一体,形成一种新的教师职业方式;教师之间应加强专业切磋和协调与合作,分享经验,互助学习,彼此支持,共同成长;教师要加强理论学习,并自觉接受理论的指导,努力提高教学理论素养,增强理论思维能力。  

5.学校要积极主动争取大学、教研部门专业研究人员的专业指导与支持,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他们参与学校的教研活动;同时充分发挥本校骨干教师、专家型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采用辅导讲座、专题式谈话、现场指导、结对子等形式引领教师的专业成长。  

(二)各级教研部门要立足学校实际问题,充分发挥研究、指导和服务职能  

1各级教研部门要以新课程为导向,加强各门学科之间的沟通、整合,从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和学校发展的需要出发,紧紧围绕教学实践中的问题,把握重点,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专题研究,不断提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2.各级教研部门要成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支持中心,应建立教学资源共享机制,灵活运用区域教研、联片教研、结对教研、网络教研等多种形式,为一线教师搭建互动交流的平台。  

3.各级教研部门要做好本地的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规划、指导,督促和参与学校的校本教研工作,促进学校创建适合本校校情的校本教研制度。同时要发挥专业优势、信息优势,当好行政的参谋和助手。  

4.教研人员要强化指导和服务意识,实现教研重心下移,热情主动为学校、为教师提供指导和服务。教研人员要深入教学第一线倾听学校的呼声,了解教师教学和研究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专业咨询、信息服务与技术帮助,与教师建立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共同研究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5.各级教研部门要善于培养和发现典型,总结推广优秀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将课程改革中形成的经验和智慧,进行理论概括和提炼,大胆创新,探索规律,并加以推广与应用。要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和课例研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指导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作用,分类指导,重点支持和帮助农村学校因地制宜的开展校本教研工作。  

    (三)行政推动,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提供切实的支持与保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该高度重视以校为本教学研究制度的建设,把它作为对中小学和教学研究机构进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要抓好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学研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研机构的研究、指导和服务职能。目前应着重抓好:第一,深化教研机构改革,整合教研力量,形成开放的教研员流动机制,建设一支能够服务和指导中小学课程改革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教研队伍。第二,充分发挥教研员在课程改革中的作用,尊重教研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特点,保证教研员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教研工作。第三,重视教研员的进修和培养,提高教研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水平。第四,保证教研工作所需要的经费投入,建立教学和教研成果的奖励制度,激励教研员在教研方面做出成绩。  

2.教育行政部门在推动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工作方面,要充分发挥其在工作规划、部门协调、经费保障、教师培训、过程监控以及资源统筹和督导评估等方面的组织、指导和管理作用,并在经费、政策、资源、专业支持等方面对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予以倾斜。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创建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基地”项目研究计划,以分批滚动的办法建设以县(区)或学校片区为单位的能为运行新型教研机制起引导和示范作用的区域性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基地。应充分发挥课改基地校、样本校辐射作用,利用这些基地和学校教育资源优势、经验优势,实行典型引路,发挥示范作用,扎实推进“校长负责、全面参与、注重过程、讲求实效”的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建设,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全面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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