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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指导意见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6日 点击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和《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闽教基〔200630号)(以下简称“我省《课程教学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推动普通高中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构建一套符合高中新课程要求的教学管理制度,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1. 科学规范的原则  

教学管理制度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基本要求,做到科学准确、合理规范。  

2. 民主管理的原则  

教学管理制度建设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进行,尊重广大教职工的意见,体现对教师和学生发展的正确导向;要树立服务型的管理理念,加强对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制度支持和管理保障。  

3. 发展创新的原则  

教学管理制度建设要继承传统、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将新课程的理念与现有教学管理制度相结合,促进学校长久的、可持续的发展,激励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教师的专业成长。  

4. 可操作性的原则  

教学管理制度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以校为本,注重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使各项管理要求做到简便易行、落到实处;相关制度要相互配套,互相衔接,形成整体,发挥综合效应。  

二、主要内容  

1. 课程计划管理  

⑴制定学校课程方案  

普通高中学校应成立由校长、有关教育教学部门负责人、各学科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校课程方案制定小组,具体负责学校课程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学校课程方案应该包括高中三年的总体方案和各个学年的具体实施方案。  

学校应制定高中三年的课程教学规划和年度课程教学实施要求,指导学科制定课程实施方案。  

年级备课组、教研组根据课程标准、学校教学规划和实施要求,于各个学年开始前制定学段、学期、学年和整个高中三年课程开设方案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教研组上报的学科课程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制定学校年度课程实施方案和高中三年总体方案,报校长审批。  

学校年度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应包括各年级的课程门类、课时分配、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课程实施要求与评价建议等内容。  

学校应抓好各学科教学实施计划的制定,抓好教研组、年级组乃至教师个人教学实施计划的制定,严格执行各项教学计划和方案。  

⑵开发校本课程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课程开发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为了确保学校课程的可持续发展,学校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课程审议、教学管理、学校课程评价、教师校本培训、学校课程管理岗位职责及激励制度等。学校应成立课程委员会(一般由校长、教师代表、学生及家长代表和社区相关人士等人员构成)负责审议学校课程开发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决策,制订与《学校课程开发实施方案》相配套的制度,检查评估开发与实施的执行情况等。   

学校要将《学校课程开发实施方案》在实施前的一个学期递交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基础教育学校课程开发实施管理小组审定。学校课程在本校实施后,每隔一段时间,学校应向学校课程开发实施管理小组报告有关实施情况,确保学校课程的顺利实施。  

学校要将校本课程纳入学校课程方案,统筹安排开课计划,做好校本课程评价的各项工作,采取措施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⑶落实综合实践活动、技术类、艺术类课程  

普通高中新课程重视综合实践课程、技术类课程、艺术类课程的设置,学校应认真加以落实。  

各学校的综合实践活动应该统一规划,分阶段安排,建立管理到位、安全保障、富有特色、活动有效的机制,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学会学习和探究,通过活动锻炼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  

学生在高中阶段应完成不少于3个课题(每个课题以5个学分计)的研究。研究性学习课程学时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安排,平均每周3学时,安排中应保证必要的学时用于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指导和在校内开展研究学习。指导教师要坚持“指导不指令,参谋不代谋,到位不越位”的原则,经常的关注研究性学习小组的学习进展,做好研究性学习过程的记录以及结题时的综合评价。学校每个学年要对全校研究性学习情况进行总结交流,形成材料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社会实践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每学年安排一周(按5天工作日计算),社会实践包括参加生产劳动、军训、参观考察、社会调查等。社区服务是学生在课外时间为社区提供公益性的义务服务,三年累计完成10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不少于5小时。  

学校在组织综合实践活动前,应该将活动方案告知家长,征求家长意见。家长要结合子女的实际情况把意见反馈给学校,以便在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某种形式的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下,由学校提供更为合适的活动供学生选择。在活动过程中,学校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患意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与安全。  

2.教学常规管理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是指导和规范教师日常工作的重要制度,是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从本校实际出发,根据新课程的基本要求,对传统的教学常规管理方法进行创新,制定各方面的常规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⑴强化集体备课:各学习领域、各学科要确定相对固定的时间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同一年级同一学科的教师要加强集体备课。备课内容包括学习课程标准、分析教材、分享教学资源、研究教学方法、预设教学方案、探讨教学问题等。  

⑵重视课堂质量: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新课程课堂教学的目标实施课堂教学,已有的教学常规基本要求仍然要重视;教师要重视启发式教学方法的运用,积极探索自主、探究、合作的教学方式,坚持寓德于教,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目标。校领导及学校相关的职能部门要坚持听课,了解教学动态,发现教学问题,指导教师改进教学。  

⑶规范学生作业:学校对各学科的作业量要做出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作业的数量,提高作业的质量;教师对布置的课后书面作业要目的明确、分层设计,并认真批改、严格督促;要适当增加实践型、探究性作业,教师对这类作业要认真研究设计,加强指导,提高实效。  

⑷加强课后辅导:学校要积极开展学生课外活动,开拓视野,培养兴趣,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要重视自习课、活动课、专题教育课的教学,重视课后辅导工作,重视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要建立机制,提倡各科任教师配合班主任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辅导员制度,建立教师与学生相对固定的联系,加强学生的学习辅导和心理辅导工作。  

⑸开展选课指导:学校成立学生选课指导机构,安排指导教师,根据学校课程方案、课程设置说明和学生个体的实际,对学生提供选课指导;学生根据意愿和学校课程方案自主选课,填写高中课程修习计划表。班主任及其他教师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要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的长久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  

3.质量监控管理  

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相应方案,适时对学校教学工作评价,有效地监测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教育行政、督导和教研部门要不定期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教学水平评估,以确保我省普通高中的办学水平。  

学校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教研部门的指导,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加强新课程实施过程的监测,定期进行有关教育教学质量的数据采集、科学测评与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全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调控。  

学校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的评价要求,制定并执行模块学习评价方案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要探索和建立过程动态、主体多元、促进教师主动发展的教师工作考核和评价制度,建立促进教师发展的课堂评价体系,全面考核教师的师德情况、教学业务与教学研究能力和在课程建设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课程开发实施能力。学校应该通过完善常规检查、多层次听课、教学调研和教学评价等制度,加强教育评估和教学评价,引导和督促教师更好地执行课程方案,提高教学质量。  

在评价结果的处理和运用上,教研组、教务处、教研室应该尊重教师自身的意见,为教师个性化发展提供空间。教务处应及时将汇总的评估评价结果反馈给教师,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教学质量的评估结果应与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挂钩。  

4.教科研管理  

学校要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组织和鼓励教师密切结合教学实践,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及时解决教师在实施新课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真正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要建立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进修体系,为促进教师个人的实践与反思、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获得多种形式的专业支持创造条件,帮助教师养成反思教学的职业习惯,形成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新课程的环境。  

学校设立教研室、教研组、备课组等教研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建立相关制度,使各个层次的教研机制正常运行;要确定相对固定的教研时间,定期开展多层次的校内教研活动;要激励教师适时听取学生反馈,及时进行教学反思,进行模块教学总结;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创造典型案例,撰写教学案例、教学总结或教育教学论文等。  

加强课题研究的管理,学校应着眼于课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课题研究,做到课题研究有目标,过程有管理,课题成果能推广应用。  

学校要主动与各级教研部门、高等院校和其他教育教学专家的联系,争取有效的智力支持和专业引领;要加强校际交流,协作开展科研活动,分享研究成果;要创造条件让教师参加有关部门开展的各类教学研讨、教学竞赛活动,促进教师的发展。  

5.教学行政管理  

⑴选课与排班管理  

学校应该根据我省《课程教学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选课指导制度,编印发放《选课指导手册》。学生在执行修习计划过程中如确实需要调整后面的选修计划的,必须提早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予以调整。  

学校在学生选课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编班,建立学生行政班与教学班、班主任制与导师制相结合的班级管理新模式。要适当控制教学班的人数,保证课堂实效和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应采取以行政班管理为主,以教学班管理为辅的方式。班主任主要承担学生行政班管理工作,学科教师承担教学班的管理工作,导师为学生三年的学习和生活提供更全面更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指导。  

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学生走班选修管理办法,加强对学生学习、生活指导与心理辅导和安全教育,同时要重视和加强团支部、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的建设和引导,充分发挥其影响和作用。教学班要设立科代表或教学班班委会,任课教师要负起教学班的管理责任,要加强与行政班班主任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具体表现。  

⑵教师配置与课表制定  

教务处根据学校课程方案和各年级排班情况,合理安排师资,配齐配足各年级的教师。学校要加强课任教师的管理,保证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有序有效开设,充分发挥教师资源的作用。  

学校在合理排课的基础上,在学期开始前制定相应的课程表,包括学段(或学期)课程表、学生个人课程表、教师个人课程表、场室(包括课室、实验室、操场、自习室等)安排表。课表中应含班级、任课教师、学生数、上课地点等信息。有条件的学校应充分利用学校的计算机网络,使选课、排课网络化、信息化。  

⑶学分与学籍管理  

学校应根据我省《课程教学管理指导意见》中学分和学籍管理的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加以落实。  

⑷场所资源的管理  

学校要根据新课程的要求和我省各学校场馆建设标准和人员配备相关标准,对原有的实验室、功能教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电脑教室、语音教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和各种教学设备、器材的管理规定进行修订、补充和调整,制定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各种场所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和使用办法,合理调配学校的各种教学场所资源,配备管理人员,保证教学设施和资源的正常使用和充分利用,为课程的实施提供物质保障。  

学校可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制度,激励场馆的管理人员参与到新课程实施中来;要加强校外资源的挖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保证技术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和部分选修课程的顺利开设。  

三、制度建设与实施保障  

1.学校新课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处、室、部门的工作,促进各方面分工合作,对原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或重订。领导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各项管理制度的统筹协调,保证各处、室、部门制定的制度不与我国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相抵触,保证校内各项制度相互衔接与配套。各项管理制度需要经过领导小组的审核才可以实施。与广大教职员工的利益关系密切的管理制度,还需要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学校要将修订或重订后的有关管理制度编印成册,并运用它们对全体师生进行制度教育,指导和规范教师的日常工作和学生的学习生活,建设管理到位、按章办事的学校制度文明。  

3.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进行指导和监督。学校新课程领导小组要对各项制度在课程实施过程中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总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以保证制度的科学合理,运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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