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侨声中学校园网 >> 总务后勤>> 学校采购>> 正文内容

关于晋江市侨声中学菲华楼(超市、食堂)出租的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5日 点击数: 字体:
 

关于晋江市侨声中学菲华楼(超市、食堂)出租的公告

    晋江市侨声中学对菲华楼(超市、食堂)出租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经营者前来投标。

1.招租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本次项目招标租期为三年,招租最低限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大写)(¥:20万元/)。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租最低限价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的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未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2)近五年内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正常经营泉州市市直中学、晋江市中学(包含中职学校)学生800人以上就餐的经历。

3)具备餐饮项目管理经验,提供曾经承包的食堂合同书、卫生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本次招租于201655日至2016512在晋江市侨声中学校园网、晋江市教育信息网上发布和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同时向全体教职工发布招标公告信息。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供应商于2016513,上午830分至1100分,下午14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到晋江市教育局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等。

4.投标人报名时应接受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证明。

(1)投标人属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身份证双面复印)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双面复印)原件及复印件。

(2)近五年内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正常经营泉州市市直中学、晋江市中学(包含中职学校)学生800人以上就餐的经历,由经营的学校证明为证。

(3)具备餐饮项目管理经验,提供曾经承包的食堂合同书、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以银行转账(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款项须到达下列指定账户)的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招标人不接受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组成(相关文本格式报名时领取)。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服务承诺

(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5)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520日下午1500,地点为晋江市侨声中学怀情楼(综合楼)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8.开标时间: 201652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 晋江市侨声中学怀情楼(综合楼)5楼会议室。

10.中标人的确定。本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11.承包资金及其缴交方式

中标人必须于中标的第二天交纳第一年的委托管理金,其余2年的委托管理金分别在当年71日前缴交,逾期交纳,校方可按委托管理金的5/日收取滞纳金。

12.违约条款

12.1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中标人未能在公示满后7日内签订合同;

(3)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2.2 若中标单位无故不按时交付承包资金或经营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在招标单位发出通知书还未整改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13.投标人需现场考察可与采购人联系。

14.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 晋江市侨声中学(盖章)

联系人:蔡老师  18160992919

黄老师  18959700908

总务处电话85580893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