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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侨声中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审定规定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晋江侨声中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审定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按照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1229号)精神,我校特制定“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审定办法。  

一、成立“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审定领导小组”  

组长:王海        副组长:蔡安源  

成员:刘显晶 黄莉莉张劲松 蔡志诚 张胜利  

二、教辅征订管理的主要做法  

学校建立教辅材料征订校长负责制及征订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省、市文件精神规范管理。具体由学校教务处按“泉州市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目录”推荐,学生填写“代购申请单”,采取学生自愿购买、学校统计数量后,无偿向新华书店代购;征订单经由学校、晋江教育局审核,再报送新华书店征订,即学校坚持学生自愿购买、无偿代购原则。  

三、教辅征订日常管理:  

1.每年5月、11月初泉州教育局公布、发放“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目录”。经过教务处审核后,报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审定领导小组审定。  

2.教务处分发审定后的“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目录”至各年段;各年段组织学生填写“代购申请单”(初中需家长签名,高中可家长或学生签名),各年段汇总教务处存档。  

3.教务处统计数量后,无偿向新华书店代购;征订单经由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签字、报送晋江教育局审核,再报送新华书店征订,即学校坚持学生自愿购买、无偿代购原则。  

4.学校工会公示审定后的“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单”, 设立投诉和举报电话、信箱等,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晋江侨声中学  

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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