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存节点
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积极配合教研组和授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做好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或边讲边实验的准备工作,积极支持和帮助课外科技小组开展活动。
2、熟悉有关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掌握实验课的目的要求,实验操作规程,积极配合有关教师做好实验记录。
3、积极参加实验教学研究和自制教具活动,及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仪器,共同研究使用方法。
4、认真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检修,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毒、卫生等工作。
5、正确科学使用仪器设备,掌握各类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作用,熟悉药品、试剂的性能和分类管理知识。
6、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和仪器设备的帐目等档案,做到来往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实验教师调离工作或因故长期离职,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教务处、总务处派人监督,移交手续应几方签字认可。
7、与学科教研组共同研究制订仪器设备的申购计划,负责做好仪器、药品和材料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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