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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晋江市第三届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7日 点击数: 字体: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育教学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举行晋江市第三届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在岗教师。

二、参赛条件

参赛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高尚,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实行“零容忍”,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二)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并具有参赛学段学科的任教经历;

(三)已取得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或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及以上培训合格证书;

(四)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见习期满按时转正视为考核合格);

(五)经所在镇教委办、街道教育办或市直属学校比赛逐级选拔产生者;

(六)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者、地市级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县级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特等奖获奖者不再选拔参赛。

以上有关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

三、参赛分组

比赛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

(一)高中组(含职校)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美术、音乐、体育、心理、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以及通用技术等16个学科组;

(二)初中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综合实践活动等15个学科组;

(三)小学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体育、音乐、美术、科学、心理、综合实践活动等10个学科组;

(四)幼儿园组不分学科。

四、比赛项目

(一)幼儿园组

大赛内容包括片段教学和观课评课两个部分,其中片段教学占60%、观课评课占40%,比赛满分100分。

1.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片段教学

1)比赛方式:根据指定的活动内容,设计一份简要的幼儿园教学活动计划并进行面对评委的现场教学。

2)比赛时间:活动设计40分钟,片段教学15分钟。

3)比赛要求: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依据,体现《纲要》理念,教育活动设计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能够按照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组织教学(片段教学不用多媒体设备、教具、挂图)。

2.幼儿园教育活动评析

1)比赛方式:观看幼儿园教育活动视频,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对活动进行评析。

2)比赛时间:观看活动视频30分钟,撰写活动评析40分钟。

3)比赛要求:运用学前教育学的基本理论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建议。

(二)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1.片段教学

1)比赛方式:参赛选手根据规定的片段教学内容,进行面对评委的现场教学。

2)比赛时间:15分钟。

3)比赛要求:先进行40分钟教学设计;后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的理念及教学规律特点进行模拟教学,但不用多媒体设备。

2.观课评课

1)比赛方式:参赛选手观看所提供的课堂教学录像(1节课,40或45分钟),以书面或现场口头方式进行评课。

2)比赛时间:60分钟(含观看录像及书面评价或口头评课)。

3)比赛要求: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的理念及教学规律特点进行评课。书面评价字数不少于500字或口头评课10分钟。

(三)综合素质比赛(特等奖)

1.比赛项目(方式):试卷答题(占50%)、课件制作(占50%)。

2.比赛时间:试卷答题40分钟、课件制作60分钟。

3.比赛内容:德育、教科研、评价(命题)和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理念、思想及个人见解。

4.比赛要求:根据试卷要求答题;根据提供的主题进行课件制作。

五、奖项设置及产生办法

本次比赛设个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设单位优秀组织奖。

(一)每个学科组(含幼儿园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每个等次获奖人数分别按各学科参赛选手数的10%、20%、30%确定。选手获奖等次按其参加本学科比赛项目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二)大赛设特等奖10名,其中高中组2名、初中组3名、小学组4名、幼儿园组1名。特等奖人选由各学科组及幼儿园组一等奖获得者经过综合素质比赛,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每个学科获奖人数为不超过1名。对获得特等奖的选手,授予“晋江市五一劳动奖章”和“晋江市教学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对获得一等奖的选手,授予“晋江市教学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获得特等奖的选手,可确定为“晋江市骨干教师”;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可确定为“晋江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获奖选手优先推荐参加上级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其中,在泉州市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岗位练兵竞赛活动中,获得特等奖的选手可确定为“晋江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可确定为“晋江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在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岗位练兵竞赛活动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选手可确定为“晋江市教学名师”,获得二等奖、三等奖的选手可确定为“晋江市教学名师”培养对象。

(三)优秀组织奖设10个。大赛组委会根据各单位本届大赛参赛选手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选,产生获奖单位,授予“晋江市第三届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

(四)获奖选手和单位由晋江市教育局、晋江市总工会、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联合发文予以表彰,并颁予获奖证书。

六、组队和参赛方式

(一)基层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小学、幼儿园)以镇教委办、街道教育办为单位组队,按小学、幼儿园分别组队参加。市属中学(职校)、小学、幼儿园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完中校按高中组、初中组分别组队参加。

(二)以2020—2021学年度教师应核总编制数(晋委编办〔2020〕82号)为基础统筹分配参赛名额。具体名额控制见附表。其中,民办中学按现有教师数为基础核定参赛名额。

(三)每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学科的比赛,且须参加本学科规定的2个项目比赛。

七、大赛时间和阶段性任务安排

活动时间: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4月)

各单位成立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技能竞赛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召开全体教职员工动员大会,积极组织教师全员参与技能竞赛活动。

(二)单位初赛阶段(2021年5月)

按照全市教育系统技能竞赛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各校和教师工作、学习实际,广泛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并按照下达名额,以教委(育)办、市直学校为单位在层层比赛选拔的基础上,选送优秀选手参加全市总决赛(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幼儿园组),在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形成浓厚的“比学赶帮超”学习和竞赛氛围,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市级决赛阶段(2021年6月)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由市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担任评选工作。大赛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结表彰阶段(2021年7月)

对技能竞赛活动进行总结表彰,为技能竞赛获奖者和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奖;同时,选送优秀选手进行集训,并推荐参加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岗位练兵竞赛活动。

八、其他事项

(一)本届大赛主办单位为晋江市教育局、晋江市总工会、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设立晋江市第三届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活动组织委员会(见附件),负责本届大赛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为本届大赛的承办单位,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单位初赛的经费由各单位研训经费支付,市级决赛的经费由教师进修学校研训经费支付。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届大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组织开展各种竞赛活动、层层比赛择优,选拔产生参加市级决赛的优秀选手。凡未经选拔而直接指定参加的,将取消所在单位参赛资格。

(三)各单位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扎实推进教师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促进岗位练兵制度化、常态化、全员化,提升教师的专业基本技能。要坚决克服“为赛而练”等急功近利做法,推动岗位练兵活动的健康开展,全面推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本届大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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